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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02.22
健保財字第1060031243號
修正「金融機構及郵政機構存款帳戶轉帳繳納全民健康保險保險費及補充保險費作業要點」,名稱並修正為「全民健康保險保險費轉帳繳納作業要點」,並自即日起生效。 附修正「全民健康保險保險費轉帳繳納作業要點」
修正「金融機構及郵政機構存款帳戶轉帳繳納全民健康保險保險費及補充保險費作業要點」,名稱並修正為「全民健康保險保險費轉帳繳納作業要點」,並自即日起生效。
附修正「全民健康保險保險費轉帳繳納作業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