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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衛生署中央健康保險局 公告
主旨:公告修正「全民健康保險家庭醫師整合性照護計畫」(如附件),並自99年4月1日生效。 依據:行政院衛生署99年3月3日衛署健保字第0990063537號函。 附件: 全民健康保險家庭醫師整合性照護計畫-word格式(另開視窗)全民健康保險家庭醫師整合性照護計畫-PDF格式(另開視窗)
主旨:公告修正「全民健康保險家庭醫師整合性照護計畫」(如附件),並自99年4月1日生效。
依據:行政院衛生署99年3月3日衛署健保字第0990063537號函。
附件: 全民健康保險家庭醫師整合性照護計畫-word格式(另開視窗)全民健康保險家庭醫師整合性照護計畫-PDF格式(另開視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