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
→
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語法,但是並不影響您獲取本網站的內容
最新更新日期:99/09/02
您是第36780616位參觀者
現在位置:
民眾服務
>
投保服務
>
保險費的繳納與計算
友善列印
|
轉寄好友
|
字級設定:
|
|
|
本script語法是變更字型大小,若瀏覽器不支援並不會影響網頁瀏覽
:::
.
.
→
如何辦理全民健保
如何換領健保IC卡
保險費的繳納與計算
健保費的繳納與計算
投保金額分級表(99.04.01更新)
保險費負擔金額表
公務人員、公職人員、志願役軍人(99.04.01更新)
私立學校教職員(99.04.01更新)
公、民營事業機構及有一定雇主之受雇者(99.04.01更新)
職業工會會員(99.04.01更新)
雇主、自營作業者、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自行執業者(99.04.01更新)
農會、漁會、水利會會員(99.04.01更新)
第六類榮眷及地區人口適用(99.04.01新增)
保險費計算公式說明及DIY
保險費負擔比率
保險費計算公式說明(99.04.09更新)
第1類到第3類被保險人及其眷屬自付保險費的計算公式及釋例
第1類~第3類投保金額在53,000元(含)以上者(無費率調整差額專案補助)
第1類~第3類投保金額在42,000元(含)~ 50,600元(含) (費率調整差額專案補助20%)
第1類~第3類投保金額在40,100元(含)以下者(費率調整差額專案補助100%)
第6類被保險人及眷屬(無職業地區人口)之自付保險費的計算公式及釋例
第6類保險對象綜合所得稅率超過6%者(無費率調整差額專案補助)
第6類保險對象綜合所得稅率在6%(含)以下者(費率調整差額專案補助100%)
義務役軍人及替代役男、低收入戶的保險費是由政府全額補助。
無職業榮民的保險費由政府全額補助,無職業榮民眷屬的保險費,由政府補助70%,自付30%,99年4月起,綜合所得稅率超過6%者每月應自付保險費金額375元;綜合所得稅率在6%(含)以下者,政府專案補助45元,每月應自付保險費金額330元)。
保險費繳納方式和期限
辦理轉帳代繳有甚麼好處
辦理代收(繳)保險費之金融機構及便利商店
保險費計算DIY
行政院衛生署中央健康保險局協助各級政府辦理保險對象健保費補助項目一覽表(99.08.04更新)
地址:台北市大安區10634信義路三段140號
總局電話:02-27065866 健保諮詢服務專線:0800-030598
上班時間:週一至週五8:30-12:30~1:30-17:30
最佳瀏覽環境:螢幕解析度 1024x768
隱私權政策
| 資訊安全政策 | 資訊安全規範 | 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