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語法,但是並不影響您獲取本網站的內容
::: 排版用圖示回首頁排版用圖示網站導覽排版用圖示下載檔案排版用圖示常見問答排版用圖示意見信箱(開新視窗)排版用圖示English(開新視窗)排版用圖示PDA(開新視窗)排版用圖示RSS排版用圖示雙語詞彙排版用圖示人才招募(開新視窗)排版用圖示加入我的最愛
健保頁首banner
排版用圖式 民眾服務
|
排版用圖式 投保單位
|
排版用圖式 醫事機構
|
::: . .
左方身份別選單名稱圖示
認識本局
投保服務
網路繳費
多憑證網路平台
快捷查詢
各類申請表單
最新健保數據
健保法令
政風園地
健康生活

最新更新日期:99/09/02
您是第36780510位參觀者

現在位置: 投保單位 > 投保服務
  友善列印 | 轉寄好友 |  字級設定: 小
|
中
|
大
|
巨
::: . .

排版用圖示
排版用圖示
排版用圖示
排版用圖示 排版用圖示 排版用圖示 如何成立新投保單位? 排版用圖示
排版用圖示

申報成立投保單位時,應填「投保單位成立申報表」及「保險對象投保(轉入)申報表」各一份,除政府機關、公立學校、農田水利會及公營事業外,其他單位均應檢附下列相關證件影本及負責人身分證明文件影本各一份,送交健保局各分區業務組辦理投保手續︰

相關證件:

  1. 工廠應檢附工廠登記證。
  2. 礦廠應檢附礦廠登記證。
  3. 鹽場、農場、牧場、林場、茶場應檢附登記證書。
  4. 交通事業應檢附運輸業許可證或有關證明文件。
  5. 民營公用事業應檢附事業執照或有關證明文件。
  6. 公司、行號應檢附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7. 私立學校、新聞事業、文化事業、公益事業、合作事業、農業、漁業各業人民團體應檢附立案或登記證明文件。
  8. 全民健康保險法第八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三目所定之雇主,應檢附僱用契約書或證明文件。
  9. 第一款至前款以外的單位,應檢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發之許可或登記證明文件

※新事業體成立健保投保單位之時程約需5個工作天,如有疑問請逕洽所屬各分區業務組諮詢。

排版用圖示
排版用圖示

 

排版用圖示
排版用圖示

 
通過第三優先等級無障礙網頁檢測(另開新視窗)
排版表格
地址:台北市大安區10634信義路三段140號
總局電話:02-27065866 健保諮詢服務專線:0800-030598
上班時間:週一至週五8:30-12:30~1:30-17:30
最佳瀏覽環境:螢幕解析度 1024x768
隱私權政策 | 資訊安全政策 | 資訊安全規範 | 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