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立健保投保單位者請點選「成立健保投保單位」,
*已成立者點選「離開」
110.04.16
健保醫字第1100033134號
主旨:公告110年4、5、6月份全民健康保險臺灣地區外自墊醫療費用核退上限,如附件。 依據:全民健康保險自墊醫療費用核退辦法第6條
主旨:公告110年4、5、6月份全民健康保險臺灣地區外自墊醫療費用核退上限,如附件。
依據:全民健康保險自墊醫療費用核退辦法第6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