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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11.20
健保醫字第1090034302號
主旨:公告「110年度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資源缺乏地區」施行區域(附件),並自一百一十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依據: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資源缺乏地區應具備之條件第三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