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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4.11
健保審字第1110670272號
主旨:公告修訂既有功能類別特殊材料「無導線心律調節器」給付規定。 依據:全民健康保險法第41條暨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 公告事項:「全民健康保險特殊材料給付規定修正對照表」如附件,已置於本署全球資訊網/健保服務/健保藥品與特材/健保特殊材料/特材相關法規與規範/特材給付規定及使用規範/全民健康保險特殊材料給付規定/增修特材給付規定/111年度,請自行擷取。
主旨:公告修訂既有功能類別特殊材料「無導線心律調節器」給付規定。
依據:全民健康保險法第41條暨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
公告事項:「全民健康保險特殊材料給付規定修正對照表」如附件,已置於本署全球資訊網/健保服務/健保藥品與特材/健保特殊材料/特材相關法規與規範/特材給付規定及使用規範/全民健康保險特殊材料給付規定/增修特材給付規定/111年度,請自行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