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立健保投保單位者請點選「成立健保投保單位」,
*已成立者點選「離開」
(1) 計算之當月護理人力:係以執業登記在當月有效之護理師、護士及助產士合計數計算登錄院所之實際日數,部分工時護理人力以每月工作時數達160小時,核以1人計,以上計算未滿1人者,計算至小數點下1位。
(2) 比值:係以計算之當月護理人力/依據評鑑標準,計算各院合理護理人員數。
(3) 排名:依比值大小排列,比值越大,排名越小,按月依各層級醫院數納入獎勵之比率由多到少排序前70 %者,核發獎勵金,護理人力比值排序,係本方案計算公式下醫院護理人力之評比,不代表院所提供臨床照護之實際護理人力(含護理人力用於行政工作)及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