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健康保險為社會保險制度,部分負擔就是保險對象至健保特約醫療院所就醫時,必須負擔一小部分醫療費用。目的為提升民眾的費用意識,珍惜健保醫療資源,以建立可長可久之全民健康保險制度。
目前醫療機構共分四級,分別為基層醫療單位、地區醫院、區域醫院及醫學中心。為了避免民眾遇有小病就湧向大醫院,因此規定赴基層醫療單位及地區醫院就醫者,基本部分負擔較輕,赴區域醫院及醫學中心就醫者,基本部分負擔較重。藥品及檢驗檢查依使用者付費精神訂定,急診亦依檢傷分類訂定不同部分負擔金額,惟顧及民眾之負擔,凡重大傷病、分娩及預防保健服務,均免除部分負擔。
本項調整措施,因新冠肺炎疫情嚴重,故暫緩實施,待疫情穩定後再行上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