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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轉診院所需回復的欄位包括處理情形、治療摘要、院所名稱及診治醫師,與病歷欄位類同,院所可於電子轉診平台回復相關內容,或透過「健保資訊服務網系統 (VPN)」/電子轉診單_管理/批次上傳作業之功能,上傳相關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