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立健保投保單位者請點選「成立健保投保單位」,
*已成立者點選「離開」
保險對象類別
負擔比率(%)
被保險人
投保單位
政府
第一類
公務人員 公職人員
本人及眷屬
30
70
0
私校教職員
35
公民營事業、機構等有一定雇主的受雇者
60
10
雇主、自營業主、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自行執業者
100
第二類
職業工會會員、外僱船員
40
第三類
農、漁會會員
第四類
.義務役軍人、軍校軍費生、在恤遺眷 .替代役役男 .矯正機關之收容人
本人
第五類
低收入戶
第六類
榮民、榮民遺眷 之家戶代表
眷屬
其他地區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