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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105年2月25日衛部保字第1051260096號公告

  • 主旨:訂定「治療淺股動脈狹窄之塗藥裝置為全民健康保險自付差額之特殊材料品項類別」,並定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五月一日施行。
  • 依據:「全民健康保險法」第四十五條第三項。
  • 公告事項:訂定「治療淺股動脈狹窄之塗藥裝置為全民健康保險自付差額之特殊材料品項類別」,依本保險全額給付之淺股動脈血管支架(20:140mm)為給付上限,並由保險對象自付其差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