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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12.15
健保審字第1090036767號
主旨:公告修正自付差額類別特殊材料「特殊功能及材質髓內釘組」之給付規定及品項明細。 依據:全民健康保險法第41條暨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 公告事項:「全民健康保險特殊材料給付規定修正對照表」(詳附件1)及「健保自付差額特殊功能及材質髓內釘組品項明細表」(詳附件2)已置於本署全球資訊網/健保服務/健保藥品與特材/健保特殊材料/特材相關法規與規範/特材給付規定及使用規範/全民健康保險特殊材料給付規定/增修特材給付規定/109年度,請自行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