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公告「全民健康保險藥品費用分配比率目標制」試辦第八年(109年)藥費核付金額超出目標值之額度暨110年第一大類及第三大類藥品支付價格年度例行調整事宜。
依據:全民健康保險藥品價格調整作業辦法第13條。
公告事項:
一、109年藥品費用支出目標值為新臺幣1,702.3億元,109年藥費核付金額併入108年實際核付金額超出推算金額之額度後為新臺幣1,803.6億元,經扣除109年藥品價量協議回收金額之新臺幣26.7億元,超出目標值之額度為新臺幣74.6億元。
二、110年全民健康保險藥品價格調整作業辦法之第一大類及第三大類藥品支付價格年度例行調整結果,詳附件1之藥價年度例行調整結果明細表,新支付價格自111年1月1日生效。
三、列屬罕見疾病用藥(包含困難取得藥品)及特殊、不可替代特殊藥品清單詳附件2,另依全民健康保險藥品價格調整作業辦法第24條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