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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期間過程面評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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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密度脂蛋白膽固醇(LDL-C)屬於壞的膽固醇,會使脂肪沉積於血管壁上,形成粥狀硬化,造成血管壁傷害,一旦斑塊破裂會使循環中的血小板聚集凝固形成血栓,於急性期時造成急性心肌梗塞,因此低密度脂蛋白膽固醇(LDL-C)越高,對人體越不利。
急性心肌梗塞(AMI)發生24小時內,應評估病人血中的低密度脂蛋白膽固醇(LDL-C)濃度,若低密度脂蛋白膽固醇(LDL-C)值經醫師臨床認定高於標準濃度,則可使用降血脂相關藥品,以有效預防心肌梗塞再復發及降低死亡率。
指標操作型定義
- 分母:已出院的急性心肌梗塞(AMI)病人
- 分子:分母案件住院期間曾執行LDL-C檢查的案件數。
- AMI;同次住院有任一筆主診斷ICD-10-CM Code前3碼為I21-I22,但若同次住院有任一筆主診斷為I214、I222,則該次住院資料全部排除。
- 出院;同次住院任一筆有出院日。
- 同一【院所, ID, 生日, 住院日】為同次住院,視為同一案件。
- LDL-C;09044C低密度脂蛋白 L.D.L. cholesterol (Lowdensity lipoprotein cholesterol)
- 資料範圍:西醫醫院住院資料。
- 資料期間:半年及年。
指標參考價值
- 指標判讀:
- 1.醫院指標值≦分區指標值或全局指標值:表示該院AMI案件住院期間執行血脂LDL檢查的比率較其他醫院低。
- 2. 醫院指標值>分區指標值或全局指標值:表示該院AMI案件住院期間執行血脂LDL檢查的比率較其他醫院高,顯示該院較重視急性心肌梗塞病患與血脂相關之醫療照護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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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pirin(Acetylsalicylic acid, 乙醯水楊酸):Aspirin能抑制環氧化酶(cyclooxygenase)的活性,使血小板無法生成具有強血小板凝集與血管收縮作用的血栓素(Thromboxame, TXA2),所以抑制了血小板凝集及血栓之形成。
冠狀動脈因血管受傷或動脈粥狀硬化斑塊(atherosclerotic plague)破裂,可引起血小板的聚集形成急性血栓,而導致急性心肌梗塞。若急性心肌梗塞病人無禁忌症,則依臨床治療指引應自第一天起開始使用Aspirin相關抗血小板藥物,以快速達到抗血小板作用,研究顯示能有效降低死亡率,惟此類藥物需考量出血性風險。
指標操作型定義
- 分母:已出院的AMI案件(排除上腸胃道(Upper Gastrointestinal , UGI)出血或其他出血案件)
- 分子:分母案件住院期間曾給予Aspirin的案件數。
- AMI;同次住院有任一筆主診斷ICD-10-CM Code前3碼為I21-I22,但若同次住院有任一筆主診斷為I214、I222,則該次住院資料全部排除。
- 出院;同次住院任一筆有出院日。
- 上腸胃道(UGI)出血或其他出血案件:同次住院任一主次診斷含出血相關診斷碼,該次住院資料全部排除。
- 同一【院所, ID, 生日, 住院日】為同次住院,視為同一案件。
- Aspirin:ATC藥品分類前7碼為B01AC06。(acetylsalicylic acid)
- 資料範圍:西醫醫院住院資料。
- 資料期間:半年及年。
指標參考價值
- 指標判讀:
- 1.醫院指標值≦分區指標值或全局指標值:表示該院AMI案件住院期間給予Aspirin的比率較其他醫院低。
- 2. 醫院指標值>分區指標值或全局指標值:表示該院AMI案件住院期間給予Aspirin的比率較其他醫院高,研究顯示住院期間給予Aspirin藥品能有效降低死亡率,惟此類藥物需考量出血性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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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P 受體拮抗劑(ADP receptor antagonists,腺嘌呤二磷酸接受體拮抗劑)
被活化後的血小板,會釋放促血栓性和發炎性的分子:如腺嘌呤二磷酸(ADP),且血小板表面還會表現出活化糖蛋白(GP IIb/IIIa receptor),活化糖蛋白可促進血小板相互連結,造成血小板凝集體。ADP receptor antagonists為選擇性的抑制血小板上ADP受體與ADP之結合,抑制經由ADP媒介的GP IIb/IIIa receptor的活化作用,進而抑制血小板凝集。
冠狀動脈因血管受傷或粥狀硬化斑塊(atherosclerotic plague)破裂,可引起血小板的聚集形成急性血栓,而導致急性心肌梗塞。急性心肌梗塞之急性期前9個月,尤其是經心導管置療放置冠狀動脈支架者,宜將Aspirin與ADP受體拮抗劑(如Clopidogrel類)抗血小板藥物併用;另外,ADP受體拮抗劑(如Clopidogrel類)抗血小板藥物可適用於急性心肌梗塞病人對其他抗血小板藥物成分過敏者及造成消化道潰瘍之患者,以快速到達抗血小板聚集的作用。
指標操作型定義
- 分母:已出院的AMI案件
- 分子:分母案件住院期間曾給予ADP受體拮抗劑的案件數。
- AMI;同次住院有任一筆主診斷ICD-10-CM Code前3碼為I21-I22,但若同次住院有任一筆主診斷為I214、I222,則該次住院資料全部排除。
- 出院;同次住院任一筆有出院日。
- ADP受體拮抗劑:ATC藥品分類前7碼為B01AC04(clopidogrel)、B01AC05(ticlopidine)、B01AC22(prasugrel)、B01AC24(ticagrelor)」。
- ADP受體拮抗劑:ATC藥品分類前7碼為B01AC04(clopidogrel)、B01AC05(ticlopidine)、B01AC22(prasugrel)、B01AC24(ticagrelor)」。
- 同一【院所, ID, 生日, 住院日】為同次住院,視為同一案件。
- 資料範圍:西醫醫院住院資料。
- 資料期間:半年及年。
指標參考價值
- 指標判讀:
- 1.醫院指標值≦分區指標值或全局指標值:表示該院AMI案件住院期間給予ADP受體拮抗劑的比率較其他醫院低。
- 2.醫院指標值>分區指標值或全局指標值:表示該院AMI案件住院期間給予ADP受體拮抗劑的比率較其他醫院高,研究顯示ADP受體拮抗劑(如Clopidogrel類)抗血小板藥物可適用於急性心肌梗塞病人對其他抗血小板藥物成分過敏者及造成消化道潰瘍之患者,以快速到達抗血小板聚集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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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β-Blockers(乙型交感神經接受體阻斷劑):作用在心臟之β腎上腺素受體,使心跳變慢及降低心臟之輸出量,同時也可作用於腎臟,減少腎素(renin)之釋出,降低其造成血壓升高之作用,此外,也可抑制中樞腎上腺素之分泌。
β-Blocker(乙型阻斷劑)可降低心跳速率、減少心氧需求、減少心絞痛、減少心肌損傷惡化,其也被證實可以減低心肌梗塞住院病人的死亡率。
指標操作型定義
- 分母:已出院的AMI案件(排除COPD、Asthma、Bradycardia、Hypotension)
- 分子:分母案件住院期間曾給予β-Blocker的案件數。
- AMI;同次住院有任一筆主診斷ICD-10-CM Code前3碼為I21-I22,但若同次住院有任一筆主診斷為I214、I222,則該次住院資料全部排除。
- 出院;同次住院任一筆有出院日。
- COPD:同次住院有任一筆任一主次診斷前4碼為J449,則該次住院全部排除。
- Asthma:同次住院有任一筆任一主次診斷前3碼為J44-J45,則該次住院全部排除。
- Bradycardia:同次住院有任一筆任一主次診斷為R0989(Other symptoms involving cardiovascular system)或前4碼為I495-I498(Other specified cardiac dysrhythmias) ,則該次住院全部排除。
- Hypotension:同次住院有任一筆任一主次診斷前4碼為O265或前3碼為I95,則該次住院全部排除。
- 同一【院所, ID, 生日, 住院日】為同次住院,視為同一案件。
- β-Blocker:ATC藥品分類前3碼為C07。
- 資料範圍:西醫醫院住院資料。
- 資料期間:半年及年。
指標參考價值
- 指標屬性:正面指標
- 指標判讀:
- 1.醫院指標值≦分區指標值或全局指標值:表示該院AMI案件住院期間給予β-Blocker的比率較其他醫院低。
- 2. 醫院指標值>分區指標值或全局指標值:表示該院AMI案件住院期間給予β-Blocker的比率較其他醫院高,研究顯示β-Blocker(乙型阻斷劑)可以減低心肌梗塞住院病人的死亡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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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EI(Angiotensin-converting enzyme inhibitor, 血管收縮素轉化酶抑制劑):ACEI可抑制血管張力素轉化酶作用,使第一型血管收縮素(Angiotensin I)無法轉換成可以強烈收縮血管的第二型血管收縮素(Angiotensin II),進而達到降血壓的效果。
◎ARB(Angiotensin receptor blocker, 第二型血管收縮素接受體阻斷劑):ARB則是可阻止第二型血管收縮素作用在相對應的受體,降低週邊血管阻力,達到降低血壓之作用。
ACE inhibitor或ARB能阻止一種會造成血管收縮的酵素─Angiotensin(血管張力素)的形成,ACEI及ARB可減緩血管收縮作用,進而使血管舒張及降低血壓,減少心臟負擔,及減少心肌梗塞後發生心衰竭及死亡率,惟ACEI或ARB不建議用於低血壓病人。
指標操作型定義
- 分母:已出院的AMI案件(排除Hypotension)
- 分子:分母案件住院期間曾給予ACEI或ARB的案件數。
- AMI;同次住院有任一筆主診斷ICD-10-CM Code前3碼為I21-I22,但若同次住院有任一筆主診斷為I214、I222,則該次住院資料全部排除。
- 出院;同次住院任一筆有出院日。
- Hypotension:同次住院有任一筆任一主次診斷前4碼為O265或前3碼為I95,則該次住院全部排除。
- ACEI或ARB:ATC藥品分類前5碼為C09AA及C09CA。
- 同一【院所, ID, 生日, 住院日】為同次住院,視為同一案件。
- 資料範圍:西醫醫院住院資料。
- 資料期間:半年及年。
指標參考價值
- 指標屬性:正向指標
- 指標判讀:
- 1.醫院指標值≦分區指標值或全局指標值:表示該院AMI案件住院期間給予ACEI或ARB的比率較其他醫院低。
- 2. 醫院指標值>分區指標值或全局指標值:表示該院AMI案件住院期間給予ACEI或ARB的比率較其他醫院高,研究顯示ACEI及ARB藥物可減緩血管收縮作用,進而使血管舒張及降低血壓,減少心臟負擔,及減少心肌梗塞後發生心衰竭及死亡率,惟ACEI或ARB不建議用於低血壓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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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持續藥物治療評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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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量急性心肌梗塞治療需減少心肌梗塞面積、解救缺血心肌、預防併發症、增加存活率、延長壽命及提升生活品質,所以緊急的主要治療與處置被執行後,病況雖得到解除,但隨後藥物與非藥物的持續預防及治療亦是急性心肌梗塞病患重要的學問與課題。研究證實由醫師依病人病情處方持續使用Aspirin、ADP受體拮抗劑(如Clopidogrel類)、β-Blocker、及ACE inhibitor或ARB有助於減少急性心肌梗塞再復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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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pirin(Acetylsalicylic acid, 乙醯水楊酸):Aspirin能抑制環氧化酶(cyclooxygenase)的活性,使血小板無法生成具有強血小板凝集與血管收縮作用的血栓素(Thromboxame, TXA2),所以抑制了血小板凝集及血栓之形成。
◎冠狀動脈因血管受傷或動脈粥狀硬化斑塊(atherosclerotic plague)破裂,可引起血小板的聚集形成急性血栓,而導致急性心肌梗塞。Aspirin使用能達成抗血小板聚集的作用,研究顯示急性心肌梗塞病人出院後持續使用相關抗血小板藥物能減少發作的次數,惟此類藥物需考量腸胃道出血性的風險。
指標操作型定義
- 分母:已出院的AMI案件(排除上腸胃道(Upper Gastrointestinal , UGI)出血或其他出血案件)
- 分子:分母案件出院後3個月內再至同院門診領有Aspirin的案件數。
- AMI;同次住院有任一筆主診斷ICD-10-CM Code前3碼為I21-I22,但若同次住院有任一筆主診斷為I214、I222,則該次住院資料全部排除。
- 出院日;按【院所, ID, 生日, 住院日】歸戶,因同一次住院,會有申報多筆住院醫療費用的情形,可能有多個出院日,以最晚之出院日的那一筆為代表案件。
- 上腸胃道(UGI)出血或其他出血案件:同次住院任一主次診斷含出血相關診斷碼,該次住院資料全部排除。
- Aspirin:ATC藥品分類前7碼為B01AC06。(acetylsalicylic acid)。
- 資料範圍:西醫醫院住院資料。
- 資料期間:半年及年。
指標參考價值
- 指標屬性:正向指標
- 指標判讀:
- 1.醫院指標值≦分區指標值或全局指標值:表示該院AMI案件住院期間給予Aspirin的比率較其他醫院低。
- 2. 醫院指標值>分區指標值或全局指標值:表示該院AMI案件住院期間給予Aspirin的比率較其他醫院高,研究顯示急性心肌梗塞病人出院後持續使用相關抗血小板藥物能減少發作的次數,惟此類藥物需考量腸胃道出血性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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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量急性心肌梗塞治療需減少心肌梗塞面積、解救缺血心肌、預防併發症、增加存活率、延長壽命及提升生活品質,所以緊急的主要治療與處置被執行後,病況雖得到解除,但隨後藥物與非藥物的持續預防及治療亦是急性心肌梗塞病患重要的學問與課題。研究證實由醫師依病人病情處方持續使用Aspirin、ADP受體拮抗劑(如Clopidogrel類)、β-Blocker、及ACE
inhibitor或ARB有助於減少急性心肌梗塞再復發。
◎Aspirin:冠狀動脈因血管受傷或動脈粥狀硬化斑塊(atherosclerotic plague)破裂,可引起血小板的聚集形成急性血栓,而導致急性心肌梗塞。Aspirin使用能達成抗血小板聚集的作用,研究顯示急性心肌梗塞病人出院後持續使用相關抗血小板藥物能減少發作的次數,惟此類藥物需考量腸胃道出血性的風險。
指標操作型定義
- 分母:已出院的AMI案件(排除上腸胃道(Upper Gastrointestinal , UGI)出血或其他出血案件)
- AMI;同次住院有任一筆主診斷ICD-10-CM Code前3碼為I21-I22,但若同次住院有任一筆主診斷為I214、I222,則該次住院資料全部排除。
- 出院日;按【院所, ID, 生日, 住院日】歸戶,因同一次住院,會有申報多筆住院醫療費用的情形,可能有多個出院日,以最晚之出院日的那一筆為代表案件。
- 上腸胃道(UGI)出血或其他出血案件:同次住院任一主次診斷含出血相關診斷碼,該次住院資料全部排除。
- 分子:分母案件出院後6個月內再至同院門診領有Aspirin的案件數。
- Aspirin:ATC藥品分類前7碼為B01AC06。(acetylsalicylic acid)。
- 資料範圍:西醫醫院住院資料。
- 資料期間:半年及年。
指標參考價值
- 指標屬性:正向指標
- 指標判讀:
- 1.醫院指標值≦分區指標值或全局指標值:表示該院AMI案件住院期間給予Aspirin的比率較其他醫院低。
- 2. 醫院指標值>分區指標值或全局指標值:表示該院AMI案件住院期間給予Aspirin的比率較其他醫院高,研究顯示急性心肌梗塞病人出院後持續使用相關抗血小板藥物能減少發作的次數,惟此類藥物需考量腸胃道出血性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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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量急性心肌梗塞治療需減少心肌梗塞面積、解救缺血心肌、預防併發症、增加存活率、延長壽命及提升生活品質,所以緊急的主要治療與處置被執行後,病況雖得到解除,但隨後藥物與非藥物的持續預防及治療亦是急性心肌梗塞病患重要的學問與課題。研究證實由醫師依病人病情處方持續使用Aspirin、ADP受體拮抗劑(如Clopidogrel類)、β-Blocker、及ACE
inhibitor或ARB有助於減少急性心肌梗塞再復發。
◎Aspirin:冠狀動脈因血管受傷或動脈粥狀硬化斑塊(atherosclerotic plague)破裂,可引起血小板的聚集形成急性血栓,而導致急性心肌梗塞。Aspirin使用能達成抗血小板聚集的作用,研究顯示急性心肌梗塞病人出院後持續使用相關抗血小板藥物能減少發作的次數,惟此類藥物需考量腸胃道出血性的風險。
指標操作型定義
- 分母:已出院的AMI案件(排除上腸胃道(Upper Gastrointestinal , UGI)出血或其他出血案件)
- AMI;同次住院有任一筆主診斷ICD-10-CM Code前3碼為I21-I22,但若同次住院有任一筆主診斷為I214、I222,則該次住院資料全部排除。
- 出院日;按【院所, ID, 生日, 住院日】歸戶,因同一次住院,會有申報多筆住院醫療費用的情形,可能有多個出院日,以最晚之出院日的那一筆為代表案件。
- 上腸胃道(UGI)出血或其他出血案件:同次住院任一主次診斷含出血相關診斷碼,該次住院資料全部排除。
- 分子:分母案件出院後9個月內再至同院門診領有Aspirin的案件數。
- Aspirin:ATC藥品分類前7碼為B01AC06。(acetylsalicylic acid)。
- 資料範圍:西醫醫院住院資料。
- 資料期間:半年及年。
指標參考價值
- 指標屬性:正向指標
- 指標判讀:
- 1.醫院指標值≦分區指標值或全局指標值:表示該院AMI案件住院期間給予Aspirin的比率較其他醫院低。
- 2. 醫院指標值>分區指標值或全局指標值:表示該院AMI案件住院期間給予Aspirin的比率較其他醫院高,研究顯示急性心肌梗塞病人出院後持續使用相關抗血小板藥物能減少發作的次數,惟此類藥物需考量腸胃道出血性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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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P 受體拮抗劑(ADP receptor antagonists,腺嘌呤二磷酸接受體拮抗劑)
被活化後的血小板,會釋放促血栓性和發炎性的分子:如腺嘌呤二磷酸(ADP),且血小板表面還會表現出活化糖蛋白(GP IIb/IIIa receptor),活化糖蛋白可促進血小板相互連結,造成血小板凝集體。ADP receptor antagonists為選擇性的抑制血小板上ADP受體與ADP之結合,抑制經由ADP媒介的GP IIb/IIIa receptor的活化作用,進而抑制血小板凝集。
急性心肌梗塞之急性期前9個月,尤其是經心導管置療放置冠狀動脈支架者,宜將Aspirin與ADP受體拮抗劑(如Clopidogrel類)抗血小板藥物併用;另外,ADP受體拮抗劑(如Clopidogrel類)抗血小板藥物可適用於急性心肌梗塞病人對其他抗血小板藥物成分過敏者及造成消化道潰瘍之患者,以快速到達抗血小板聚集的作用,研究顯示急性心肌梗塞病人出院後持續使用相關抗血小板藥物能減少發作的次數。
指標操作型定義
- 分母:已出院的AMI案件
- 分子:分母案件出院後3個月內再至同院門診領有ADP受體拮抗劑的案件數。
- AMI;同次住院有任一筆主診斷ICD-10-CM Code前3碼為I21-I22,但若同次住院有任一筆主診斷為I214、I222,則該次住院資料全部排除。
- 出院日;按【院所, ID, 生日, 住院日】歸戶,因同一次住院,會有申報多筆住院醫療費用的情形,可能有多個出院日,以最晚之出院日的那一筆為代表案件。
- ADP受體拮抗劑:ATC藥品分類前7碼為B01AC04(clopidogrel)、B01AC05(ticlopidine)、B01AC22(prasugrel)、B01AC24(ticagrelor)」。
- 資料範圍:西醫醫院住院資料。
- 資料期間:半年及年。
指標參考價值
- 指標屬性:正向指標
- 指標判讀:
- 1.醫院指標值≦分區指標值或全局指標值:表示該院AMI案件住院期間給予ADP受體拮抗劑的比率較其他醫院低。
- 2. 醫院指標值>分區指標值或全局指標值:表示該院AMI案件住院期間給予ADP受體拮抗劑的比率較其他醫院高,研究顯示急性心肌梗塞病人出院後持續使用相關抗血小板藥物能減少發作的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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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P受體拮抗劑(如Clopidogrel類):急性心肌梗塞之急性期前9個月,尤其是經心導管置療放置冠狀動脈支架者,宜將Aspirin與ADP受體拮抗劑(如Clopidogrel類)抗血小板藥物併用;另外,ADP受體拮抗劑(如Clopidogrel類)抗血小板藥物可適用於急性心肌梗塞病人對其他抗血小板藥物成分過敏者及造成消化道潰瘍之患者,以快速到達抗血小板聚集的作用,研究顯示急性心肌梗塞病人出院後持續使用相關抗血小板藥物能減少發作的次數。
指標操作型定義
- 分母:已出院的急性心肌梗塞(AMI)病人
- AMI;同次住院有任一筆主診斷ICD-10-CM Code前3碼為I21-I22,但若同次住院有任一筆主診斷為I214、I222,則該次住院資料全部排除。
- 出院日;按【院所, ID, 生日, 住院日】歸戶,因同一次住院,會有申報多筆住院醫療費用的情形,可能有多個出院日,以最晚之出院日的那一筆為代表案件。
- 分子:分母案件出院後6個月內再至同院門診領有ADP受體拮抗劑的案件數。
- ADP受體拮抗劑:ATC藥品分類前7碼為B01AC04(clopidogrel)、B01AC05(ticlopidine)、B01AC22(prasugrel)、B01AC24(ticagrelor)」。
- 資料範圍:西醫醫院住院資料。
- 資料期間:半年及年。
指標參考價值
- 指標屬性:正向指標
- 指標判讀:
- 1.醫院指標值≦分區指標值或全局指標值:表示該院AMI案件住院期間給予ADP受體拮抗劑的比率較其他醫院低。
- 2. 醫院指標值>分區指標值或全局指標值:表示該院AMI案件住院期間給予ADP受體拮抗劑的比率較其他醫院高,研究顯示急性心肌梗塞病人出院後持續使用相關抗血小板藥物能減少發作的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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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P受體拮抗劑(如Clopidogrel類):急性心肌梗塞之急性期前9個月,尤其是經心導管置療放置冠狀動脈支架者,宜將Aspirin與ADP受體拮抗劑(如Clopidogrel類)抗血小板藥物併用;另外,ADP受體拮抗劑(如Clopidogrel類)抗血小板藥物可適用於急性心肌梗塞病人對其他抗血小板藥物成分過敏者及造成消化道潰瘍之患者,以快速到達抗血小板聚集的作用,研究顯示急性心肌梗塞病人出院後持續使用相關抗血小板藥物能減少發作的次數。
指標操作型定義
- 分母:已出院的急性心肌梗塞(AMI)病人
- AMI;同次住院有任一筆主診斷ICD-10-CM Code前3碼為I21-I22,但若同次住院有任一筆主診斷為I214、I222,則該次住院資料全部排除。
- 出院日;按【院所, ID, 生日, 住院日】歸戶,因同一次住院,會有申報多筆住院醫療費用的情形,可能有多個出院日,以最晚之出院日的那一筆為代表案件。
- 分子:分母案件出院後9個月內再至同院門診領有ADP受體拮抗劑的案件數。
- ADP受體拮抗劑:ATC藥品分類前7碼為B01AC04(clopidogrel)、B01AC05(ticlopidine)、B01AC22(prasugrel)、B01AC24(ticagrelor)」。
- 資料範圍:西醫醫院住院資料。
- 資料期間:半年及年。
指標參考價值
- 指標屬性:正向指標
- 指標判讀:
- 1.醫院指標值≦分區指標值或全局指標值:表示該院AMI案件住院期間給予ADP受體拮抗劑的比率較其他醫院低。
- 2. 醫院指標值>分區指標值或全局指標值:表示該院AMI案件住院期間給予ADP受體拮抗劑的比率較其他醫院高,研究顯示急性心肌梗塞病人出院後持續使用相關抗血小板藥物能減少發作的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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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β-Blockers(乙型交感神經接受體阻斷劑):作用在心臟之β腎上腺素受體,使心跳變慢及降低心臟之輸出量,同時也可作用於腎臟,減少腎素(renin)之釋出,降低其造成血壓升高之作用,此外,也可抑制中樞腎上腺素之分泌。
β-Blocker(乙型阻斷劑)可降低心跳速率、減少心氧需求、減少心絞痛、減少心肌損傷惡化,其也被證實急性心肌梗塞病人出院後持續使用可以預防冠狀動脈阻塞之惡化。
指標操作型定義
- 分母:已出院的AMI案件(排除COPD、Asthma、Bradycardia、Hypotension)
- 分子:分母案件出院後3個月內再至同院門診領有β-Blocker的案件數。
- AMI;同次住院有任一筆主診斷ICD-10-CM Code前3碼為I21-I22,但若同次住院有任一筆主診斷為I214、I222,則該次住院資料全部排除。
- 出院日;按【院所, ID, 生日, 住院日】歸戶,因同一次住院,會有申報多筆住院醫療費用的情形,可能有多個出院日,以最晚之出院日的那一筆為代表案件。
- COPD:同次住院有任一筆任一主次診斷前4碼為J449,則該次住院全部排除。
- Asthma:同次住院有任一筆任一主次診斷前3碼為J44-J45,則該次住院全部排除。
- Bradycardia:同次住院有任一筆任一主次診斷為R0989(Other symptoms involving cardiovascular system)或前4碼為I495-I498(Other
specified cardiac dysrhythmias) ,則該次住院全部排除。
- Hypotension:同次住院有任一筆任一主次診斷前4碼為O265或前3碼為I95,則該次住院全部排除。
- β-Blocker:ATC藥品分類前3碼為C07。
- 資料範圍:西醫醫院住院資料。
- 資料期間:半年及年。
指標參考價值
- 指標屬性:正向指標
- 指標判讀:
- 1.醫院指標值≦分區指標值或全局指標值:表示該院AMI案件住院期間給予β-Blocker的比率較其他醫院低。
- 2. 醫院指標值>分區指標值或全局指標值:表示該院AMI案件住院期間給予β-Blocker的比率較其他醫院高,研究顯示急性心肌梗塞病人出院後持續使用β-Blocker可以預防冠狀動脈阻塞之惡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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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β-Blocker:β-Blocker(乙型阻斷劑)可降低心跳速率、減少心氧需求、減少心絞痛、減少心肌損傷惡化,其也被證實急性心肌梗塞病人出院後持續使用可以預防冠狀動脈阻塞之惡化。
指標操作型定義
- 分母:已出院的急性心肌梗塞(AMI)病人(排除COPD、Asthma、Bradycardia、Hypotension)
- AMI;同次住院有任一筆主診斷ICD-10-CM Code前3碼為I21-I22,但若同次住院有任一筆主診斷為I214、I222,則該次住院資料全部排除。
- 出院日;按【院所, ID, 生日, 住院日】歸戶,因同一次住院,會有申報多筆住院醫療費用的情形,可能有多個出院日,以最晚之出院日的那一筆為代表案件。
- COPD:同次住院有任一筆任一主次診斷前4碼為J449,則該次住院全部排除。
- Asthma:同次住院有任一筆任一主次診斷前3碼為J44-J45,則該次住院全部排除。
- Bradycardia:同次住院有任一筆任一主次診斷為R0989(Other symptoms involving cardiovascular system)或前4碼為I495-I498(Other
specified cardiac dysrhythmias) ,則該次住院全部排除。
- Hypotension:同次住院有任一筆任一主次診斷前4碼為O265或前3碼為I95,則該次住院全部排除。
- 分子:分母案件出院後6個月內再至同院門診領有β-Blocker的案件數。
- β-Blocker:ATC藥品分類前3碼為C07。
- 資料範圍:西醫醫院住院資料。
- 資料期間:半年及年。
指標參考價值
- 指標屬性:正向指標
- 指標判讀:
- 1.醫院指標值≦分區指標值或全局指標值:表示該院AMI案件住院期間給予β-Blocker的比率較其他醫院低。
- 2. 醫院指標值>分區指標值或全局指標值:表示該院AMI案件住院期間給予β-Blocker的比率較其他醫院高,研究顯示急性心肌梗塞病人出院後持續使用β-Blocker可以預防冠狀動脈阻塞之惡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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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β-Blocker:β-Blocker(乙型阻斷劑)可降低心跳速率、減少心氧需求、減少心絞痛、減少心肌損傷惡化,其也被證實急性心肌梗塞病人出院後持續使用可以預防冠狀動脈阻塞之惡化。
指標操作型定義
- 分母:已出院的急性心肌梗塞(AMI)病人(排除COPD、Asthma、Bradycardia、Hypotension)
- AMI;同次住院有任一筆主診斷ICD-10-CM Code前3碼為I21-I22,但若同次住院有任一筆主診斷為I214、I222,則該次住院資料全部排除。
- 出院日;按【院所, ID, 生日, 住院日】歸戶,因同一次住院,會有申報多筆住院醫療費用的情形,可能有多個出院日,以最晚之出院日的那一筆為代表案件。
- COPD:同次住院有任一筆任一主次診斷前4碼為J449,則該次住院全部排除。
- Asthma:同次住院有任一筆任一主次診斷前3碼為J44-J45,則該次住院全部排除。
- Bradycardia:同次住院有任一筆任一主次診斷為R0989(Other symptoms involving cardiovascular system)或前4碼為I495-I498(Other
specified cardiac dysrhythmias) ,則該次住院全部排除。
- Hypotension:同次住院有任一筆任一主次診斷前4碼為O265或前3碼為I95,則該次住院全部排除。
- 分子:分母案件出院後3個月內再至同院門診領有β-Blocker的案件數。
- β-Blocker:ATC藥品分類前3碼為C07。
- 資料範圍:西醫醫院住院資料。
- 資料期間:半年及年。
指標參考價值
- 指標屬性:正向指標
- 指標判讀:
- 1.醫院指標值≦分區指標值或全局指標值:表示該院AMI案件住院期間給予β-Blocker的比率較其他醫院低。
- 2. 醫院指標值>分區指標值或全局指標值:表示該院AMI案件住院期間給予β-Blocker的比率較其他醫院高,研究顯示急性心肌梗塞病人出院後持續使用β-Blocker可以預防冠狀動脈阻塞之惡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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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EI(Angiotensin-converting enzyme inhibitor, 血管收縮素轉化酶抑制劑):ACEI可抑制血管張力素轉化酶作用,使第一型血管收縮素(Angiotensin I)無法轉換成可以強烈收縮血管的第二型血管收縮素(Angiotensin II),進而達到降血壓的效果。
◎ARB(Angiotensin receptor blocker, 第二型血管收縮素接受體阻斷劑):ARB則是可阻止第二型血管收縮素作用在相對應的受體,降低週邊血管阻力,達到降低血壓之作用。
ACE inhibitor或ARB能阻止一種會造成血管收縮的酵素─Angiotensin(血管張力素)的形成,ACEI及ARB可減緩血管收縮作用,進而使血管舒張及降低血壓,減少心臟負荷,及減少心肌梗塞後發生心衰竭及死亡率,惟ACEI或ARB不建議用於低血壓病人。
指標操作型定義
- 分母:已出院的AMI案件(排除Hypotension)
- 分子:分母案件出院後3個月內再至同院門診領有ACEI或ARB的案件數。
- AMI;同次住院有任一筆主診斷ICD-10-CM Code前3碼為I21-I22,但若同次住院有任一筆主診斷為I214、I222,則該次住院資料全部排除。
- 出院日;按【院所, ID, 生日, 住院日】歸戶,因同一次住院,會有申報多筆住院醫療費用的情形,可能有多個出院日,以最晚之出院日的那一筆為代表案件。
- Hypotension:同次住院有任一筆任一主次診斷前4碼為O265或前3碼為I95,則該次住院全部排除。
- ACEI或ARB:ATC藥品分類前5碼為C09AA及C09CA。
- 資料範圍:西醫醫院住院資料。
- 資料期間:半年及年。
指標參考價值:
- 指標屬性:正向指標
- 指標判讀:
- 1.醫院指標值≦分區指標值或全局指標值:表示該院AMI案件住院期間給予ACEI或ARB的比率較其他醫院低。
- 2. 醫院指標值>分區指標值或全局指標值:表示該院AMI案件住院期間給予ACEI或ARB的比率較其他醫院高,研究顯示ACEI及ARB藥物可減緩血管收縮作用,進而使血管舒張及降低血壓,減少心臟負荷,及減少心肌梗塞後發生心衰竭及死亡率,惟ACEI或ARB不建議用於低血壓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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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E inhibitor或ARB:能阻止一種會造成血管收縮的酵素─Angiotensin(血管張力素)的形成,ACEI及ARB可減緩血管收縮作用,進而使血管舒張及降低血壓,減少心臟負荷,及減少心肌梗塞後發生心衰竭及死亡率,惟ACEI或ARB不建議用於低血壓病人。
指標操作型定義
- 分母:已出院的AMI案件(排除Hypotension)
- AMI;同次住院有任一筆主診斷ICD-10-CM Code前3碼為I21-I22,但若同次住院有任一筆主診斷為I214、I222,則該次住院資料全部排除。
- 出院日;按【院所, ID, 生日, 住院日】歸戶,因同一次住院,會有申報多筆住院醫療費用的情形,可能有多個出院日,以最晚之出院日的那一筆為代表案件。
- Hypotension:同次住院有任一筆任一主次診斷前4碼為O265或前3碼為I95,則該次住院全部排除。
- 分子:分母案件出院後6個月內再至同院門診領有ACEI或ARB的案件數。
- ACEI或ARB:ATC藥品分類前5碼為C09AA及C09CA。
- 資料範圍:西醫醫院住院資料。
- 資料期間:半年及年。
指標參考價值:
- 指標屬性:正向指標
- 指標判讀:
- 1.醫院指標值≦分區指標值或全局指標值:表示該院AMI案件住院期間給予ACEI或ARB的比率較其他醫院低。
- 2. 醫院指標值>分區指標值或全局指標值:表示該院AMI案件住院期間給予ACEI或ARB的比率較其他醫院高,研究顯示ACEI及ARB藥物可減緩血管收縮作用,進而使血管舒張及降低血壓,減少心臟負荷,及減少心肌梗塞後發生心衰竭及死亡率,惟ACEI或ARB不建議用於低血壓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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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E inhibitor或ARB:能阻止一種會造成血管收縮的酵素─Angiotensin(血管張力素)的形成,ACEI及ARB可減緩血管收縮作用,進而使血管舒張及降低血壓,減少心臟負荷,及減少心肌梗塞後發生心衰竭及死亡率,惟ACEI或ARB不建議用於低血壓病人。
指標操作型定義
- 分母:已出院的AMI案件(排除Hypotension)
- AMI;同次住院有任一筆主診斷ICD-10-CM Code前3碼為I21-I22,但若同次住院有任一筆主診斷為I214、I222,則該次住院資料全部排除。
- 出院日;按【院所, ID, 生日, 住院日】歸戶,因同一次住院,會有申報多筆住院醫療費用的情形,可能有多個出院日,以最晚之出院日的那一筆為代表案件。
- Hypotension:同次住院有任一筆任一主次診斷前4碼為O265或前3碼為 I95,則該次住院全部排除。
- 分子:分母案件出院後9個月內再至同院門診領有ACEI或ARB的案件數。
- ACEI或ARB:ATC藥品分類前5碼為C09AA及C09CA。
- 資料範圍:西醫醫院住院資料。
- 資料期間:半年及年。
指標參考價值:
- 指標屬性:正向指標
- 指標判讀:
- 1.醫院指標值≦分區指標值或全局指標值:表示該院AMI案件住院期間給予ACEI或ARB的比率較其他醫院低。
- 2. 醫院指標值>分區指標值或全局指標值:表示該院AMI案件住院期間給予ACEI或ARB的比率較其他醫院高,研究顯示ACEI及ARB藥物可減緩血管收縮作用,進而使血管舒張及降低血壓,減少心臟負荷,及減少心肌梗塞後發生心衰竭及死亡率,惟ACEI或ARB不建議用於低血壓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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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面評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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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I病人出院後3日內,因主診斷為AMI或相關病情的急診返診,不僅會增加急診資源的耗用,亦會增加醫療照護成本。相關研究指出,許多急診返診是可以藉由加強病人衛教或首次醫療照護而避免。AMI病人出院後,因主診斷為AMI、或相關病情的急診返診,可能是一個病人照護問題的警訊,包括前次急診或住院提供的診斷與治療不適切;缺乏適切地追蹤服務;或社區就醫可近性不高;病人未能遵從出院指導;病人無法了解出院指導等其他因素,皆可能造成急診返診,且返診後可能因而需要住院。本指標可讓使用者瞭解醫院的照護品質,並找出可能的病人,減少急診部門資源使用,提供病人更好的照護。長期檢視資料,可協助找出內部照護問題及與社區照護體系合作的機會,以減少不必要的急診資源。
指標操作型定義
- 分母:住院主診斷為AMI (18歲以上)案件之出院案件數
- 分子:分母案件3日內跨院急診之AMI或相關病情急診案件。
- AMI;同次住院有任一筆主診斷ICD-10-CM Code前3碼為I21-I22,但若同次住院有任一筆主診斷為I214、I222,則該次住院資料全部排除。
- 相關病情:主診斷前3碼為I20、I24、I25(即CHD及冠狀動脈疾病)。
- 18歲以上:(出院年-出生年)≧18。
- 出院日;按【院所, ID, 生日, 住院日】歸戶,因同一次住院,會有申報多筆住院醫療費用的情形,可能有多個出院日,以最晚之出院日的那一筆為代表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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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急診:案件分類02。
- 資料範圍:西醫醫院住院資料。
- 資料期間:半年及年。
指標參考價值
- 指標屬性:負向指標
- 指標判讀:
- 1. 醫院指標值≦分區指標值或全局指標值:表示該院AMI案件出院後3日內因主診斷為AMI或相關病情之非計畫性急診返診的比率較其他醫院低。
- 2. 醫院指標值>分區指標值或全局指標值:表示該院AMI案件出院後3日內因主診斷為AMI或相關病情之非計畫性急診返診的比率較其他醫院高。但各院收治病人的疾病嚴重度差異頗大,加上病人是否能遵從出院指導等因素影響,有時不能直接歸因於醫院,因此應更深入瞭解其原因,以保障病人的醫療照護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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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I病人出院後14日內,因主診斷為AMI或相關病情的非計畫性再住院比率,可用來呈現民眾住院醫療妥善照護狀況,若發生14日內的非計畫性再住院,則表示病患的疾病複雜度高、容易復發,或病人出院後未能遵循醫囑做好自我健康照護、或醫院對住院病人可能需再加強出院衛教等,或是其他原因導致病情不穩定而就醫。
指標操作型定義
- 分母:住院主診斷為AMI (18歲以上)案件之出院案件數
- 分子:分母案件14日內因AMI或相關病情(排除計畫性住院)而再次住診(含跨院)案件。
- AMI;同次住院有任一筆主診斷ICD-10-CM Code前3碼為I21-I22,但若同次住院有任一筆主診斷為I214、I222,則該次住院資料全部排除。
- 18歲以上:(出院年-出生年)≧18。
- 出院日;按【院所, ID, 生日, 住院日】歸戶,因同一次住院,會有申報多筆住院醫療費用的情形,可能有多個出院日,以最晚之出院日的那一筆為代表案件。
- 相關病情:主診斷前3碼為I20、I24、I25(即CHD及冠狀動脈疾病)。
- 計劃性住院:醫令為68023B(冠狀動脈繞道手術-一條血管)、68024B(冠狀動脈繞道手術-二條血管)、68025B(冠狀動脈繞道手術-三條血管)任一項;若該次再住院(同一院所、ID、生日、住院日)有任一筆申報則整個排除該次再住院,不列入勾稽範圍。
- 資料範圍:西醫醫院住院資料。
- 資料期間:半年及年。
指標參考價值:
- 指標屬性:負向指標
- 指標判讀:
- 1. 醫院指標值≦分區指標值或全局指標值:表示該院AMI案件出院後14日內因主診斷為AMI或相關病情之非計畫性再住院比率較其他醫院低。
- 2. 醫院指標值>分區指標值或全局指標值:表示該院AMI案件出院後14日內因主診斷為AMI或相關病情之非計畫性再住院比率較其他醫院高。但各院收治病人的疾病嚴重度差異頗大,加上病人是否能遵從出院指導等因素影響,有時不能直接歸因於醫院,因此應更深入瞭解其原因,以保障病人的醫療照護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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