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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標項目說明
缺血性中風或暫時性腦缺血病人出院時有處方抗血栓藥物比率

腦中風患者再次發生腦中風的危險性會提高,因此預防腦中風復發的治療應及早且長期進行。現階段在預防復發方法上,建議使用適當的抗血小板藥物來預防缺血性腦中風的復發和其他血管疾病。根據研究顯示,缺血性腦中風或暫時性腦缺血的病人在接受抗血小板藥物治療後,嚴重的血管疾病(含非致命的心肌梗塞、非致命的腦中風或血管性死亡)發生率相對減少達25%,亦有研究顯示使用抗血小板藥物治療,腦中風復發的相對風險能減少13%及15%。

指標操作型定義

缺血性或出血性中風病人住院期間或出院後四個月內接受復健服務比率

腦中風發病後的6個月是復健黃金期,運動能力恢復最快。一般來說,接受復健治療的中風病人,約40%上肢功能恢復良好,完全恢復者僅15-20%;下肢訓練後可自行走路者約85%,能上下樓梯者約20-40%,這些功能性恢復大都在中風後6個月內完成,特別是前3個月最明顯。中風復健是一項長期抗戰任務,患者本身意志力和心情的調適很重要,應該放鬆心情、持續復健及調整生活型態,才能循序漸進回到原來的生活。

指標操作型定義

未使用血栓溶解劑治療之缺血性腦中風病人住院一日內給予抗血栓藥治療之比率

急性缺血性腦中風發生後 48 小時內,給予口服較高初始劑量的抗血栓藥物,可顯著地減少死亡率以及不良預後,好處是減少了早期腦中風復發;證據也顯示急性輕微缺血性腦中風或高風險的暫時性腦缺血個案,短期合併使用抗血栓藥物,可以減少腦中風復發,且不會增加出血及重大事件發生率。

指標操作型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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