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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區業務組

健保署與6個分區業務組提供在地化的服務,各縣市共設立7個聯合服務中心及22個聯絡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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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內容
主旨 公告全民健康保險法第29條規定之眷屬人數。
發文字號 健保財字第1120651061E號
依據 全民健康保險法施行細則第68條第3款。
公告事項

全民健康保險第1類第1目至第3目被保險人所屬之投保單位或政府應負擔之眷屬人數為0.56人,並自113年1月1日起實施。

發文日期 112-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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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平均眷口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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