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修訂「全民健康保險中醫提升孕產照護品質計畫」、「全民健康保險中醫門診總額兒童過敏性鼻炎照護試辦計畫」及「全民健康保險中醫慢性腎臟病門診加強照護計畫」,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項目 | 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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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 | 公告修訂「全民健康保險中醫提升孕產照護品質計畫」、「全民健康保險中醫門診總額兒童過敏性鼻炎照護試辦計畫」及「全民健康保險中醫慢性腎臟病門診加強照護計畫」,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
發文字號 | 健保醫字第1120664506號 |
依據 | 本署112年11月16日召開全民健康保險醫療給付費用中醫門診總額112年第4次研商議事會議決議。 |
發文日期 | 112-12-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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