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NHI_LOGO

分區業務組

健保署與6個分區業務組提供在地化的服務,各縣市共設立7個聯合服務中心及22個聯絡辦公室

更多資訊
:::

        中央健康保險署於109年7月24日廢止原預定於今年8月1日生效之民眾自付差額特材「特殊功能人工水晶體」等共8類之核定費用,該8類自付差額特材將依原作業方式辦理。對於收費超過極端值及民眾反映異常調漲者,健保署將於健保資訊網服務系統(VPN)設定提醒回饋特約醫療機構機制,朝動態監控管理,並建立價格透明之醫材比價網,讓醫師與病人共享使用決策,使自付差額特材的使用進入良性循環。

發布日期
更新日期
瀏覽人次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