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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區業務組

健保署與6個分區業務組提供在地化的服務,各縣市共設立7個聯合服務中心及22個聯絡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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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健保署日前公布八大類、352項醫材訂定差額收費上限,儘管健保署不斷澄清這項新制只針對現有民眾自付差額特材(由健保負擔一部分,差額由民眾自己付),並不是「全額自費醫材」,但有部分有心人士故意拿房價、車價來類比,更有網友惡意變造健保署「自付差額特材」懶人包的貼圖內容,藉此散布假訊息,健保署今(13)日特此澄清,也呼籲民眾不要再傳,若有不同意見可進行理性溝通。

        健保署表示,6月8日公告的「民眾自付差額特材」,是因為許多民眾反映,同品牌同功能的醫材在不同院所之間的價格差異很大,究竟如何選擇感到非常困惑。因此,健保署邀請醫院、學者、專家,長達一年半溝通,根據各院所採購價、國際價格、成本及應有的利潤,先區分各個不同功能群組,才訂定自付差額特材的上限價,確保醫材價格的合理化。以常見的人工水晶體為例,健保署把它分為六種功能群,因此有六個上限價,並非只有一個價格。

        健保署表示,本署於臉書專頁張貼之懶人包貼圖,原內容為「為確保醫材價格合理,對於自付差額的醫材定價格上限」,但近日出現網友惡意修改為「健保署認為民眾的健康不如房子和車子」之標題,以「健保有責任為民眾把關房價及租金定上限」等文字,完全與原圖文不符,提醒大眾不要被誤導。

        全民健保之目的係為增進全民健康,當保險對象發生疾病、傷害、生育事故時,依法給付醫療服務,本署有責任確保同功能同效果的醫材產品價格在合理範圍內,以保障民眾權益,籲請各界續予支持,針對個案醫材產品之功能分類或核定費用有疑義者,歡迎提出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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