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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區業務組

健保署與6個分區業務組提供在地化的服務,各縣市共設立7個聯合服務中心及22個聯絡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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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內容
主旨 更正112年12月6日健保審字第1120063279號公告之附件2。
發文字號 健保審字第1120673244號函
依據 健保審字第1120673244號函
公告事項

一、本署112年12月6日健保審字第1120063279號公告第二點之2藥品給付規定修訂對照表,修訂後給付規定欄中第5點「…,且未曾申請給付dexamethasone眼後段植入劑者(DME、CRVO及BRVO除外)、…」,更正為「…,且未曾申請給付dexamethasone眼後段植入劑者(DME及CRVO除外)…」。

二、旨揭給付規定已置於本署全球資訊網(https://www.nhi.gov.tw),路徑為:首頁>健保法令>最新全民健保法規>公告,請自行下載。

發文日期 112-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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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20673244__公告_藥品給付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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