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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區業務組

健保署與6個分區業務組提供在地化的服務,各縣市共設立7個聯合服務中心及22個聯絡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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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自行申請重大傷病與委託特約醫療院所代為申請重大傷病,申請所需檢具的資料與本署審查核定作業是相同的,惟委託特約醫療院所協助代為申請較為簡政便民,能避免申請過程中,因檢具之病歷摘要或檢查報告等相關資料不齊全,需補送相關病歷資料,且民眾毋須自行回院所申請相關病歷資料,減少來回奔波及縮短申請之時間。

二、建議如經醫師診治屬衛生福利部公告之重大傷病疾病時,可洽詢診治之特約醫療院所是否有協助代為申請重大傷病之服務,委託特約醫療院所協助代為申請,可較為簡便。惟委託其協助代為申辦時,敬請配合各特約醫療院所內部作業流程及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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