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NHI_LOGO

分區業務組

健保署與6個分區業務組提供在地化的服務,各縣市共設立7個聯合服務中心及22個聯絡辦公室

更多資訊
:::

      衛生福利部預告健保門診藥品與急診部分負擔調整方案,本次門診藥品部分負擔,在地區醫院及基層診所維持藥費100元以下免收取藥品部分負擔,101元以上收取20%,最多收200元;醫學中心或區域醫院藥費100元以下,收取藥品部分負擔10元,101元以上收取20%,最多收300元;醫院所開立的慢性病連續處方箋,第1次調劑比照一般藥品處方箋需收取藥品部分負擔,第2次以後調劑維持免收,另為了鼓勵病情穩定的慢性病人至基層診所就診,基層診所維持免收慢性病連續處方箋部分負擔;而為減輕中低收入戶、身心障礙者的經濟負擔,不論就醫院所層級,藥品部分負擔均按照基層診所收費方式收取(內容詳附表)。
      健保署表示,為將大醫院急診資源保留給急重症病人,本次亦同時調整醫學中心及區域醫院急診部分負擔收費方式,依就醫院所層級別採定額方式收取;醫學中心調高為750元、區域醫院調高為400元,地區醫院和基層診所維持收取150元;中低收入戶與身心障礙者於醫學中心收取550元、區域醫院300元、地區醫院及基層診所150元。
      此外,現行法定免部分負擔的民眾,如重大傷病、分娩、山地離島地區就醫,及原本由其他單位補助的低收入戶、榮民、三歲以下兒童、警察消防海巡空勤軍人、油症患者、替代役役男等對象,不受影響;另為保障中低收入戶、持身心障礙證明民眾的就醫權益,亦不會受本次方案調整影響。
      健保署表示,這次部分負擔調整的目的,是為落實分級醫療與珍惜醫療資源,期待民眾就醫分流,緩解大型醫院急診人滿為患的現況;對穩定的慢性病人而言,則鼓勵到基層診所就醫,不影響其就醫支出。在預告期間,健保署將持續蒐集各界意見並完備調整方案上路之相關配套措施,希望透過本次部分負擔調整,能引導民眾正確就醫行為,提升用藥安全,珍惜醫療資源,促進醫療服務效率,使健保效益極大化。

附表、部分負擔調整內容
%E9%99%84%E4%BB%B61_%E8%97%A5%E5%93%81%E9%83%A8%E5%88%86%E8%B2%A0%E6%93%94
%E9%99%84%E4%BB%B62_%E6%80%A5%E8%A8%BA%E9%83%A8%E5%88%86%E8%B2%A0%E6%93%94
%E9%99%84%E4%BB%B63_%E9%83%A8%E5%88%86%E8%B2%A0%E6%93%94%E7%8F%BE%E8%A1%8C%E8%88%87%E6%96%B0%E5%88%B6%E5%B0%8D%E7%85%A7%E8%A1%A8
%E9%99%84%E4%BB%B64_%E6%93%B4%E5%A4%A7%E5%BC%B1%E5%8B%A2%E6%97%8F%E7%BE%A4%E5%B0%B1%E9%86%AB%E6%AC%8A%E7%9B%8A%E4%BF%9D%E9%9A%9C
%E9%99%84%E4%BB%B65_%E5%81%A5%E4%BF%9D%E9%83%A8%E5%88%86%E8%B2%A0%E6%93%94%E8%AA%BF%E6%95%B4%E5%AE%A3%E5%B0%8E%E5%96%AE%E5%BC%B5

發布日期
更新日期
瀏覽人次
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