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修正「全民健康保險提供保險對象收容於矯正機關者醫療服務計畫」,如附件,訂自113年1月1日起施行。
項目 | 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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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 | 公告修正「全民健康保險提供保險對象收容於矯正機關者醫療服務計畫」,如附件,訂自113年1月1日起施行。 |
發文字號 | 健保醫字第1120665451號 |
依據 | 依據「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共同擬訂會議」藥品部分第64次會議與112年度「全民健康保險醫療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共同擬訂會議」第4次會議辦理。 |
公告事項 | 旨揭計畫修訂內容摘述如下: |
發文日期 | 112-1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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