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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署與6個分區業務組提供在地化的服務,各縣市共設立7個聯合服務中心及22個聯絡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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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內容
主旨 公告暫予支付新增「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之藥物品項計5項。
發文字號 健保審字第1130670355B號
依據 全民健康保險法第41條暨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
公告事項

「全民健康保險藥品新收載品項明細表」如附件。附件電子檔已置於本署全球資訊網(https://www.nhi.gov.tw)首頁/健保法令/「最新全民健保法規公告」項下,請逕至該網站下載參閱。

發文日期 113-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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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附件、全民健康保險藥品新收載品項明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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