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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署與6個分區業務組提供在地化的服務,各縣市共設立7個聯合服務中心及22個聯絡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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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內容
主旨 公告修訂「全民健康保險醫療給付費用總額研商議事作業要 點」
發文字號 健保醫字第1130661336號
依據 全民健康保險法第61條規定暨全民健康保險醫療給付費用總 額研商議事作業要點辦理
公告事項

「全民健康保險醫療給付費用總額研商議事作業要點」(附件),已置於本署全球資訊網/健保服務/健保醫療費用/醫療費用申報與給付/醫療費用支付/醫療費用給付規定/各部門總額研商議事會議會議議程,請自行擷取。

發文日期 113-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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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全民健康保險醫療給付費用總額研商議事作業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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