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NHI_LOGO

分區業務組

健保署與6個分區業務組提供在地化的服務,各縣市共設立7個聯合服務中心及22個聯絡辦公室

更多資訊
:::
項目 內容
主旨 公告修訂既有功能類別特殊材料「可吸收性栓塞微粒球」給付規定。
發文字號 健保審字第1130670995號
依據 全民健康保險法第41條暨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
公告事項

「全民健康保險特殊材料給付規定修正對照表」如附件,已置於本署全球資訊網/健保服務/健保藥品與特材/健保特殊材料/特材相關法規與規範/特材給付規定及使用規範/全民健康保險特殊材料給付規定/增修特材給付規定/113年度,請自行擷取。

發文日期 113-04-15

檔案下載

  • 給付規定修正對照表
    1. pdf
      66 KB
    2. pdf
      107 KB
    3. odt
      9 KB
發布日期
更新日期
瀏覽人次
3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