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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署與6個分區業務組提供在地化的服務,各縣市共設立7個聯合服務中心及22個聯絡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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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內容
主旨 公告113年7、8、9月份全民健康保險臺灣地區外自墊醫療費用核退上限
發文字號 健保醫字第1130663130號
依據 全民健康保險自墊醫療費用核退辦法第六條
發文日期 113-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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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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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3年7、8、9月份全民健康保險臺灣地區外自墊醫療費用核退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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