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修正「113年度全民健康保險牙醫門診總額醫療資源不足地區改善方案」(附件)。
項目 | 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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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 | 公告修正「113年度全民健康保險牙醫門診總額醫療資源不足地區改善方案」(附件)。 |
發文字號 | 健保醫字第1130664335號 |
依據 | 113年度全民健康保險牙醫門診總額醫療資源不足地區改善方案」第十三點規定。 |
公告事項 | 配合衛生福利部113年2月27日衛部保字第1131260098號令修正自113年3月1日起刪除「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第三部牙醫醫令代碼91090C、P7301C及P7302C,並於113年3月12日公告追溯自113年1月1日起實施「全民健康保險牙醫門診總額高風險疾病口腔照護計畫」及於113年3月22日公告自113年4月1日起實施「全民健康保險牙醫門診總額特定疾病病人牙科就醫安全計畫」,修正事項如下,並追溯自113年1月1日起生效: |
發文日期 | 113-09-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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