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修訂「113年全民健康保險主動脈剝離手術及腦中風經動脈取栓術病人跨院合作照護計畫」,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項目 | 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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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 | 公告修訂「113年全民健康保險主動脈剝離手術及腦中風經動脈取栓術病人跨院合作照護計畫」,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
發文字號 | 健保醫字第113013928號 |
依據 | 衛生福利部113年11月13日衛部保字第1130148799號函辦理 |
公告事項 | 配合本署自114年1月1日起將門、住診醫療費用申報資料由2014年版ICD-10-CM/PCS轉版為2023年版,修訂腦中風適應症之ICD-10-CM代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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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113-1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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