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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區業務組

健保署與6個分區業務組提供在地化的服務,各縣市共設立7個聯合服務中心及22個聯絡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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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內容
主旨 公告「114年全民健康保險牙醫門診總額品質保證保留款實施方案」,並自114年1月1日生效。
發文字號 113年12月31日健保醫字第1130127297號
依據 全民健康保險會協定年度醫療給付費用總額事項辦理。
公告事項

公告114年全民健康保險牙醫門診總額品質保證保留款實施方案

實施時間:114年1月1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發文日期 11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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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4年全民健康保險牙醫門診總額品質保證保留款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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