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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區業務組

健保署與6個分區業務組提供在地化的服務,各縣市共設立7個聯合服務中心及22個聯絡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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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內容
主旨 公告114年延續參與「全民健康保險牙醫門診總額特殊醫療服務計」之院所、醫療團、唇顎裂及居家牙醫名單(附件)。
發文字號 健保醫字第1140660486號
依據 113年度全民健康保險牙醫門診總額特殊醫療服務計畫第十一點規定
公告事項

113年度全民健康保險牙醫門診總額特殊醫療服務計畫第十一點規定:「新年度計畫公告前,延用前一年度計畫;新年度計畫依保險人公告實施日期辦理,至於不符合新年度計畫者,得執行至保險人公告日之次月底止」。

發文日期 114-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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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4年延續參與「全民健康保險牙醫門診總額特殊醫療服務計」之院所、醫療團、唇顎裂及居家牙醫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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