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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區業務組

健保署與6個分區業務組提供在地化的服務,各縣市共設立7個聯合服務中心及22個聯絡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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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內容
主旨 訂定「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特約醫事機構網路頻寬費用補(捐)助作業要點」,並自即日起生效。
發文字號 健保醫字第1140661253號
發文日期 114-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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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院公報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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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特約醫事機構網路頻寬費用補(捐)助作業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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