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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區業務組

健保署與6個分區業務組提供在地化的服務,各縣市共設立7個聯合服務中心及22個聯絡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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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內容
主旨 公告「114年醫院總額結算執行架構之偏遠地區醫院認定原 則」(附件)
發文字號 健保醫字第1140108371號
依據 衛生福利部114年4月18日衛部保字第1140115075號函
公告事項

主旨:公告「114年醫院總額結算執行架構之偏遠地區醫院認定原 則」(附件),並溯自114年1月1日起生效。

依據:衛生福利部114年4月18日衛部保字第1140115075號函。

發文日期 114-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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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4年醫院總額結算執行架構之偏遠地區醫院認定原 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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