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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區業務組

健保署與6個分區業務組提供在地化的服務,各縣市共設立7個聯合服務中心及22個聯絡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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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內容
主旨 更正本署114年4月29日健保審字第1140670978號公告之含fluorometholone成分眼用液劑共5品項支付價格之生效日期。
發文字號 健保審字第1140671091號
依據 全民健康保險法第41條暨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
公告事項

因「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業經衛生福利部於114年4月26日公告修正並自公告日起生效,據此,本案藥品支付價格自公告當月起算至第五個月之一日生效,爰生效日調整為114年8月1日。

二、「全民健康保險藥品已收載品項異動明細表」詳如附件。

發文日期 114-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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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全民健康保險藥品已收載品項異動明細表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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