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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區業務組

健保署與6個分區業務組提供在地化的服務,各縣市共設立7個聯合服務中心及22個聯絡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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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內容
主旨 公告異動114年5月7日健保審字第1140051628號公告之附件「藥價年度例行調整結果明細表」。
發文字號 健保審字第1140671345號
依據 全民健康保險藥品價格調整作業辦法第13條。
公告事項

一、廠商依本署5月7日健保審字第1140051628號公告向本署提出第一大類及第三大類藥品價格調整建議,異動支付價格調整結果如附件明細表,2項目新支付價格自114年6月1日生效,餘7項目維持114年4月1日生效之健保支付價格。
二、附件電子檔已置於本署全球資訊網(https://www.nhi.gov.tw)首頁/健保法令/最新全民健保法規公告,請逕至該網站下載參閱。

發文日期 114-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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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附件-114年藥品支付價格年度例行調整申復後調整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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