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衛生福利部發布修正「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部分診療項目,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九月一日生效。
項目 | 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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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 | 檢送衛生福利部發布修正「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部分診療項目,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九月一日生效。 |
發文字號 | 健保醫字第1140119403號 |
依據 | 衛生福利部114年8月29日衛部保字第1141260375號令辦理。 |
公告事項 | 檢送衛生福利部修正「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部分診療項目,並自一百十四年九月一日生效,請轉知各特約醫事服務機構,請查照。 |
發文日期 | 114-09-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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