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本署114年4月15日健保審字第1140670822公告附件之藥品給付規定9.18.trastuzumab(如Herceptin)。
| 項目 | 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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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旨 | 更正本署114年4月15日健保審字第1140670822公告附件之藥品給付規定9.18.trastuzumab(如Herceptin)。 |
| 發文字號 | 健保審字第1140672980號 |
| 依據 | 全民健康保險法第41條暨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 |
| 公告事項 | 一、更正旨揭公告附件之藥品給付規定9.18.trastuzumab(如Herceptin)「經事前審查核准後使用,核准後早期乳癌每24週、晚期乳癌每18週須檢附療效評估資料再次申請...」為「經事前審查核准後使用,核准後早期乳癌及轉移性胃癌每24週、晚期乳癌每18週須檢附療效評估資料再次申請...」。 二、藥品給付規定修訂對照表如附件。 |
| 發文日期 | 114-1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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