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署114年12月29日健保審字第1140673262號函辦理。 二、全民健康保險藥品價格調整作業辦法自115年1月1日起生效,115年度「全民健康保險藥品費用分配比率目標制(DET)」,第一、三及四大類藥品將於116年辦理,另第二大類自115年第1季適用。本分類表以現有健保收載藥品於114年12月之分類及115年12月31日以專利期及收載年等原則進行分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