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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區業務組

健保署與6個分區業務組提供在地化的服務,各縣市共設立7個聯合服務中心及22個聯絡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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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內容
主旨 公告修訂「全民健康保險提供保險對象收容於矯正機關者醫療服務計畫」(附件),自115年1月1日起施行。
發文字號 健保醫字第1140666672號
依據 依據本署114年12月24日召開114年度「全民健康保險醫療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共同擬訂會議」第4次會議決議辦理。
發文日期 115-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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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全民健康保險提供保險對象收容於矯正機關者醫療服務計畫(第五期)-自115年1月1日起施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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