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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區業務組

健保署與6個分區業務組提供在地化的服務,各縣市共設立7個聯合服務中心及22個聯絡辦公室

更多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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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節連假期間至海外旅遊,萬一發生不可預期的緊急傷病或緊急分娩,必須立即在當地院所就醫,中央健康保險署(下稱健保署)提醒,可於門、急診治療當日或出院日起算6個月內,申請自墊醫療費用核退。
      依全民健康保險法規定,於保險有效期間,在臺灣地區外發生不可預期的緊急傷病或緊急分娩,須立即在當地院所就醫者,得於門、急診治療當日或出院之日起6個月內,檢附全民健康保險自墊醫療費用核退申請書及相關資料(表一),親送或委託親友至投保單位所在地之健保署分區業務組(地址及電話詳表二)臨櫃辦理,亦可透過郵寄至上述指定地點,申請自墊醫療費用核退。
      健保署表示,對於國外醫療費用核退金額標準採審查後「核實」給付原則,惟申請費用若高於健保署每季公告急診每人次、門診每人次、住院每人日上限者,則不予給付。有關每季上限金額,請至健保署全球資訊網首頁(https://www.nhi.gov.tw/ch/mp-1.html/健保服務/健保醫療費用/就醫費用與退費/自墊醫療費用核退/在國外或大陸地區自墊醫療費用核退上限)查詢。
      民眾亦可視個人需求,自行添購海外突發疾病醫療險,獲得更完善保障。若有其他問題,請洽健保諮詢服務專線0800-030-598(手機改撥02-4128-678)或至健保署全球資訊網站首頁(https://www.nhi.gov.tw/ch/mp-1.html/健保服務/健保醫療費用/就醫費用與退費/自墊醫療費用核退)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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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聞稿_表一、表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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