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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區業務組

健保署與6個分區業務組提供在地化的服務,各縣市共設立7個聯合服務中心及22個聯絡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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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內容
主旨 公告「115年醫院總額結算執行架構之偏遠地區醫院認定原 則」(附件),並溯自115年1月1日起生效。
發文字號 健保醫字第1150106633號
依據 衛生福利部115年4月2日衛部保字第1151260194號函
發文日期 115-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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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115年醫院總額結算執行架構之偏遠地區醫院認定原則(公告)1150410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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