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NHI_LOGO

分區業務組

健保署與6個分區業務組提供在地化的服務,各縣市共設立7個聯合服務中心及22個聯絡辦公室

更多資訊
:::
項目 內容
主旨 公告「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透析液容器成本補貼作業要點」,並自115年6月5日起生效。
發文字號 健保醫字第1150662533
依據 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社會及民生國安韌性特別條例挹注全民健康保險基金計畫辦理。
發文日期 115-06-05

檔案下載

  •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透析液容器成本補貼作業要點
    1. odt
      33 KB
    2. pdf
      302 KB
發布日期
更新日期
瀏覽人次
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