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ERAS計畫第伍項有關參與資格及申請程序之規定,各項術式申請流程:
(一)關節置換術:
1、展延114年分區主責醫院及專案醫院共116家參與期限至115年12月31日止,惟請醫院團隊成員完成參與台灣術後加速康復學會(下稱ERAS學會)辦理之ERAS共識工作坊訓練,以符合ERAS計畫規定。
2、自即日起至115年9月24日止,受理新增專案醫院之申請,欲申請專案醫院者請函送所屬分區業務組提出申請。
(二)冠狀動脈繞道手術、肺臟重大手術及大腸直腸重大手術:
1、自即日起至115年9月4日止,受理「術式主責醫院」之申請,請依ERAS計畫附件三格式擬具計畫書,函送本署。
2、三項術式專案醫院之申請,將另行公告。
二、ERAS共識工作坊由ERAS學會於擴增三項術式主責醫院核定公告後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