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115年全民健康保險醫院醫療給付費用總額『健全區域級(含)以上醫院門住診結構,優化重症照護量能』及『持續推動分級醫療,優化社區醫院醫療服務品質及量能』計畫」,並自中華民國115年1月1日生效。
| 項目 | 內容 |
|---|---|
| 主旨 | 修正「115年全民健康保險醫院醫療給付費用總額『健全區域級(含)以上醫院門住診結構,優化重症照護量能』及『持續推動分級醫療,優化社區醫院醫療服務品質及量能』計畫」,並自中華民國115年1月1日生效。 |
| 發文字號 | 健保醫字第1150117210號 |
| 依據 | 衛生福利部115年8月17日衛部保字第1151260426號函 |
| 發文日期 | 115-08-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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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正「115年全民健康保險醫院醫療給付費用總額『健全區域級(含)以上醫院門住診結構,優化重症照護量能』及『持續推動分級醫療,優化社區醫院醫療服務品質及量能』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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