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全民健康保險慢性腎衰竭病人門診透析服務品質保證保留款實施方案」,追溯自115年1月1日生效。
| 項目 | 內容 |
|---|---|
| 主旨 | 公告「全民健康保險慢性腎衰竭病人門診透析服務品質保證保留款實施方案」,追溯自115年1月1日生效。 |
| 發文字號 | 健保醫字第1150119405號 |
| 依據 | 衛生福利部115年9月14日衛部保字第1151260470號函 |
| 發文日期 | 115-09-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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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署與6個分區業務組提供在地化的服務,各縣市共設立7個聯合服務中心及22個聯絡辦公室
| 項目 | 內容 |
|---|---|
| 主旨 | 公告「全民健康保險慢性腎衰竭病人門診透析服務品質保證保留款實施方案」,追溯自115年1月1日生效。 |
| 發文字號 | 健保醫字第1150119405號 |
| 依據 | 衛生福利部115年9月14日衛部保字第1151260470號函 |
| 發文日期 | 115-09-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