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NHI_LOGO

分區業務組

健保署與6個分區業務組提供在地化的服務,各縣市共設立7個聯合服務中心及22個聯絡辦公室

更多資訊
:::
項目 內容
主旨 更正本署115年7月31日健保審字第1150671973號公告之主旨及其附件「全民健康保險藥品已收載項目異動明細表」。
發文字號 健保審字第1150057157號
依據 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第34條及第35條。
公告事項

一、更正旨揭公告主旨為「公告異動葡萄糖、氯化鈉、林格氏液、乳酸林格氏液及氯化鈉外用沖洗液等共84項目特殊藥品之支付價格。」。

二、刪除旨揭公告附件之項次59,更正後「全民健康保險藥品已收載項目異動明細表」如附件。

發文日期 115-10-02

檔案下載

  • 附件全民健康保險藥品已收載項目異動明細表
    1. ods
      10 KB
    2. pdf
      295 KB
發布日期
更新日期
瀏覽人次
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