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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署與6個分區業務組提供在地化的服務,各縣市共設立7個聯合服務中心及22個聯絡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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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內容
主旨 公告新增全民健康保險特材自付差額類別「脊髓刺激器」計13項暨其給付規定,自115年11月1日生效。
發文字號 健保審字第1150672629號
依據 全民健康保險法第45條暨衛生福利部115年9月17日衛部保字第1151260478號公告。
公告事項

「全民健康保險特材新收載品項明細表」(附件1)及「給付規定修正對照表」(附件2),已置於本署全球資訊網/健保藥品與特材及醫療服務/健保特殊材料/健保特材品項查詢/公告特材品項表/115年,請自行擷取。

發文日期 115-10-08

檔案下載

  • 附件1_全民健康保險特材新收載品項明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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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ods
      9 KB
  • 附件2_全民健康保險特殊材料給付規定修正對照表
    1.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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