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扣費義務人扣取補充保險費後,必須先列印補充保險費繳款書,再到金融機構或便利超商繳費,或利用自動櫃員機、網路、行動支付或約定帳號等方式繳費。
2.健保署補充保險費作業專區(https://eservice.nhi.gov.tw/2nd/),提供下列繳款書列印方式,請多加利用:
(1)使用憑證登入「補充保險費網路明細申報及列印繳款書系統」列印繳款書。
(2)點選「補充保險費繳款書列印或郵寄申請各類所」,選擇列印或申請郵寄繳款書。
(3)如無法使用上述方式列印繳款書者,請洽健保署各分區業務組申請列印繳款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