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屬獨資資本主(行號老闆,如企業社、商行等)每年自其獨資經營事業所得之盈餘總額,非屬應扣繳補充保險費的股利所得,免予扣費。
二、如屬公司(含1人公司)股東所獲分配之股利(原為股利總額,自107年1月1日起配合所得稅法修正為股利),則應扣取補充保險費。
健保署與6個分區業務組提供在地化的服務,各縣市共設立7個聯合服務中心及22個聯絡辦公室
一、如屬獨資資本主(行號老闆,如企業社、商行等)每年自其獨資經營事業所得之盈餘總額,非屬應扣繳補充保險費的股利所得,免予扣費。
二、如屬公司(含1人公司)股東所獲分配之股利(原為股利總額,自107年1月1日起配合所得稅法修正為股利),則應扣取補充保險費。